法院讯(易元敏)为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是一家运输公司,在为被执行人运输时产生纠纷。被执行人一直拖欠运费12000元不给,申请执行人遂诉至法院。案件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也不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申请标的虽然不大,但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多次耐心对当事人明理释法,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被执行人被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最终同意来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因被执行人的腿受伤行动不便,其女儿带着授权委托书来法院参加调解并提出两个还款方案,但申请执行人对两个还款方案都不同意。
双方当事人态度都很坚决,调解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住院治疗花费数额巨大,全部由其女儿承担,其女儿每月收入为5000元左右,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还款金额。法官劝说双方为对方考虑做出让步。被执行人女儿说:我父亲没有收入,我每月收入留下必要的生活开支,最多能拿出3000元来偿还申请执行人,再多真的拿不出来了。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状况后,同意以被执行人每月还款3000元的方式和解。签了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立即将第一笔案款转给申请执行人,双方握手言和,带着满意的微笑离开长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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