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徐铭齐 邱晓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到“为民办实事”具体行动上来,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之前以为这笔钱还要拖挺长时间呢,没想到咱们法院执行局这么给力,这么快就帮俺们把这笔钱要回来了,真心感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付出的努力。”申请人对执行法官激动地说道。

2019年,原告马某等39名业主在江源区某小区陆续购买了新建楼房,在装修时,物业要求业主缴纳1000-3000元不等的装修保证金,其中包含:装修保证金,垃圾清理费200元,楼宇门保证金280元。但当原告装修完毕后,向物业请求返还该笔保证金时,物业却告知业主这笔钱拿不出来了,于是业主便向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返还相应装修保证金。
法院在受理该案后,认为这起案子有调解的空间,于是便征求双方意见,在得到双方同意后,便组织双方展开调解,调解现场双方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在2020年底返还拖欠业主的装修保证金。

可是到了年底物业仍然没有返还业主装修保证金,于是业主们便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该笔钱款。
执行局在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财产调查,但是经调查该物业公司确实无可执行财产。为了顺利拿回该笔欠款,执行员便持续做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详细向他讲明不履行判决的后果,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物业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提出请求:该物业公司有一笔5万余元的债权,如果讨回,便能偿还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在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帮助该公司成功讨回债务,并于4月25日汇入法院账户。
拿到款项的第一时间,执行局的法官第一时间便联系39名业主,4月26日如期将全部装修保证金返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