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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曹文敏涉嫌受贿、贪污等罪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1-18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曹文敏涉嫌受贿、贪污等罪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文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文敏利用担任通辽市开鲁县政府副县长,霍林郭勒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通辽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扎鲁特旗委书记,通辽市政府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扎鲁特旗委书记,通辽市政府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利用担任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指使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指使他人多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在担任扎鲁特旗委书记,通辽市政府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期间,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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