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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港南检察院协调公安机关为一名无户籍涉罪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检察讯(李丽宁)“户口”涉及每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如今,一个人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以说是寸步难行,然而还有人是“黑户”。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韩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考虑到其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悔罪,挽回损失,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办案中,承办该案的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曾建发现韩某某没有入户口,没有户籍信息,没有身份证,为了便于其回归社会后更好地生活和工作,黄曾建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籍手续,并与公安人员一起带其到派出所办理了户籍登记,申办了身份证。

  韩某某被释放后,承办检察官黄曾建继续跟进帮教,对韩某某进行了耐心的思想教育,再次强调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并告诫其今后要吸取深刻教训、认真改过自新。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保护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在社会预防、依法办案、矫治帮扶等多个环节落实行动,帮助他们重新起航、回归社会。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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