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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护生态“绿” 让古树“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张万英)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林业部门履行古树名木大树管护职责,使传统村落中罗村的十余株古树得到挂牌保护,部分古树得以复壮,让古树“老有所养”。

  古树名木是森林自然景观和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对发展全域旅游具有重要的文化和经济价值,中罗村是传统村落之一,该村有十余株古树未得到挂牌保护,部分古树已经出现明显生长衰弱迹象,其中位于该村花桥头的一株三百余年的银杏树,树冠覆盖面积约90平方米,树高约25米,根部被人为剥皮当药引,树干出现空洞,里面塞有易拉罐、破酒瓶、碗片等垃圾,亟待采取抢救性保护和复壮措施,黎平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林业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让古树得到专门养护,得以重新焕发生机。

上图,银杏树根部被人为剥皮当药引,树干出现空洞,里面塞有易拉罐、破酒瓶、碗片等垃圾,目前,黎平县检察院已对该采取抢救性保护和复壮措施。

上图,古树已出现明显生长衰弱迹象。目前,黎平县检察院已采取抢救性保护和复壮措施。

  2015年以来,该院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督促林业部门对辖区内3700余株古树名木大树进行挂牌保护,以检察“蓝”护生态“绿”,为古树名木大树撑起“司法保护伞”,让古树“老有所养”,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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