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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法院强制拘留一名“老赖”

发布时间:2016-11-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杨杰)11月8日清晨,天色尚朦胧,镇康县法院3名执行干警敲开了位于南伞镇某宾馆的一客房门,将入住其中满身酒气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带离,并于当日移送镇康县拘留所拘留。

  执行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镇康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后,该院于2016年7月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某无正当职业,且嗜赌成性,其靠外出务工所得收入基本在赌博中输光。虽然执行干警多次对其规劝教育,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李某某仍我行我素,不思悔改,既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报告自身的财产状况及行踪信息,更未主动到法院说明相关情况和作出履行承诺。鉴于此,法院通过公安部门反馈的信息掌握其行踪后及时将其控制,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近年来,在执行工作中镇康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并兼顾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合法、谨慎采用强制措施,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恶意逃债、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财产报告、加大财产调查、建立财产举报、追究刑事责任等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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