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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助力诊疗服务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9-01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司迎松)近日,沭阳县检察院依法就沭阳某保险公司诉朱某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中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等问题向县卫计委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委开展专项检查并建议对“三合理”工作加强规范管理。

  原来,在2014年7月27日,朱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入住沭阳县某医院治疗,2014年10月20日好转出院,但医院的出院记录却显示朱某是2015年2月27日出院,收费票据显示医疗费为186557.09元。后朱某诉沭阳某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予以支持。沭阳某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认为朱某的医疗费存在大量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情况。经二审司法鉴定,朱某的不合理医疗费用多达51263.3元。

  截止目前,县卫计委已组织对朱某等案例的卫生执法监督,对全县58家医疗机构开展“三合理”规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下发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并就建立健全药品新品种删筛查、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等制度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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