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长白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老赖”兑现欠款

发布时间:2016-05-3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丰慧荣 王征文)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百日执行会战”活动中,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生效裁判文书,赖账不还被申请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赔偿,拖至数年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被执结,反响较好。

  据悉,该县长白镇塔山社区刘某与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14年经长白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给付原告赔偿款19万元。

  期间,被执行人金某履行部分赔偿款后,对剩余赔偿义务一拖再拖不兑现,申请执行人无奈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曾先后数次去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要求尽快履行义务,金某不仅不配合,态度也及其蛮横,回避、躲藏执行,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2016年5月24日,长白县人民法院在查到被执行人金某行踪后立刻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随后被执行人便托亲戚于当天下午将剩余的7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