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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陈盛仪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5-09-11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陈盛仪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盛仪(副厅级)涉嫌受贿一罪,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盛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盛仪,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盛仪利用担任武平县委书记、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规划、工程款拨付、人事任用、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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