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沭阳县检察院注重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发布时间:2015-09-0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葛勋 陈杰)沭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引导和推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赔偿损失、精神抚慰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取得较好效果。

  该院办理在未成年人张某伤害案中,因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就赔偿数额等问题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致使该案进入提请批捕阶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针,承办检察官先后三次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场,就双方有争议的赔偿数额等问题主持调解,最终说服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截至目前,该院共主持调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8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11件,其中有8人继续学业,并有4人考上大学。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该院在一楼的刑事办案工作区专门开辟了未成年人刑事办案场所,设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室、讯问室、询问室,建立讯问(询问)未成年人的录音录像制度,并推动共青、妇联、民政、教育等多部门合作,共同将社会调查、强制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